《哲學(xué)筆記:學(xué)尚書·禮記》

      《尚書·禮記》曲禮·曲禮下(二)

      更新時間:2025-01-15閱讀量:428

        原文

        國君不名卿老①、世婦②。大夫不名世臣③、侄、娣④。士不名家相⑤、長妾⑥。君大夫⑦之子,不敢自稱曰“余小子⑧”。大夫、士之子,不敢自稱曰“嗣子某⑨”,不敢與世子⑩同名。

        注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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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?、谑缷D:指地位僅在夫人之下的陪嫁者,通常指夫人的侄女或者妹妹。

       ?、凼莱迹焊篙厱r期的老臣。

       ?、苤?zhí)、娣(dì):指隨夫人陪嫁過來的侄女或妹妹。

       ?、菁蚁啵褐附y(tǒng)領(lǐng)家臣的人。

       ?、揲L妾:指最先生下兒子的妾。

       ?、呔蠓颍褐冈谔熳幽抢锏玫椒獾氐拇蠓?。

       ?、嘤嘈∽樱禾熳臃势陂g的一種自稱。

       ?、崴米幽常褐T侯在喪的一種自稱。

        ⑩世子:這里指的是太子。

        馬瑞光曰

        這一小段《禮記》談的是稱謂。

        “國君不名卿老、世婦。大夫不名世臣、侄、娣”,國君也不可以直接叫上卿、世婦的姓名,大夫也不可以直接叫父時老臣、妻侄女和妻妹的名字。這算是一種尊敬了吧。就像有的公司必須叫老總,有的只能叫伙伴,有的必須直呼其名,沒有對錯,只有選擇。

        “大夫、士之子,不敢自稱曰‘嗣子某’,不敢與世子同名”,大夫、士的孩子在居喪期間,不能稱“嗣子某”,不能與太子同名,要避諱。等級體系就這樣形成了,并且成了日常生活形式,自然也就變得本該如此,不問所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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