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經(jīng)》下篇·德經(jīng)(五十八章)

      更新時間:2024-12-30閱讀量:551

        原文

        其政悶悶①,其民淳淳② ;其政察察③,其民缺缺④。

        禍兮,福之所倚;福兮,禍之所伏。孰知其極⑤?其無正⑥ 也。正復(fù)為奇⑦,善復(fù)為妖⑧。人之迷,其日固久。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劌⑨, 直而不肆,光⑩而不耀。

        注釋

       ?、賽瀽灒嘿|(zhì)樸的樣子。

       ?、诖敬荆捍緲愫竦赖臉幼?。

       ?、鄄觳欤簢揽恋臉幼?。

       ?、苋比保航器铩⒈г?、不滿足的樣子。

       ?、輼O:終極,最后的結(jié)果。

       ?、拚憾?,標準。

       ?、咂妫盒埃幃惒徽?。

       ?、嘌簮骸?/p>

       ?、釀?guì):戳傷。

       ?、夤猓悍殴猓@里指高尚的人格之光。

        老馬釋途

        進一步告誡君主,如何治理國家,統(tǒng)御人民。 “其政悶悶,其民淳淳。”政策寬厚仁慈,人民就會非常淳樸。這顯然與現(xiàn)實有些差距。沒有嚴刑峻法,是否會壞人當?shù)?當然,也可以去感化。

        “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”認為統(tǒng)治者嚴厲了,百姓就會不好管理,變得狡詐。很顯然,這有待商榷。好的制度讓人變好,包括壞人也會變好, 沒有制度,可能將會是災(zāi)難。如此,老子還是認為人之初性本善。

        “禍兮,福之所倚;福兮,禍之所伏?!边@應(yīng)該是極其經(jīng)典的物極必反,矛盾統(tǒng)一。福禍同在,互依,沒有絕對的福,也沒有絕對的禍。所以,“正復(fù)為奇,善復(fù)為妖”。又認為善良的人和奸惡的人可以互相轉(zhuǎn)變, 不是定數(shù),好像人之初也未必善。

        同時告誡人們:“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劌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”。要恰到好處,過猶不及,棱角分明但不會傷害別人,直率但不放肆, 光芒四射但不炫耀,也是為人之道,為君之道。掌握好度也就成了標準, 但這個標準可能不準確,這也是一個遺憾。

      目錄

      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