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學筆記:學大學·中庸·孟子》

      孟子·卷四 · 公孫丑下(3)

      更新時間:2024-12-24閱讀量:391

        原文

        陳臻①問曰:“前日于齊,王饋兼金②一百③而不受;于宋,饋七十鎰而受;于薛④,饋五十鎰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于此矣。”

        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,行者必以贐⑤ ;辭曰:‘饋贐。’予何為不受?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⑥ ;辭曰:‘聞戒,故為兵饋之。’予何為不受?若于齊,則未有處也⑦。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⑧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”

        注釋

       ?、訇愓椋好献拥膶W生。

       ?、诩娼穑汉媒稹R蚱鋬r格雙倍于普通金,所以稱為“兼金”。

       ?、垡话伲杭匆话冁?yì)。鎰為古代重量單位 . 一鎰為二十兩。

       ?、苎Γ捍呵飼r有薛國,但在孟子的時代已被齊國所滅,所以,這里的薛是指齊國靖郭君田嬰的封地,在今山東滕縣東南。

        ⑤贐(jìn):給遠行的人送路費或禮物。

        ⑥戒心:戒備意外發(fā)生。根據(jù)趙歧的注釋,當時有惡人要害孟子,所以孟子有所戒備。

        ⑦未有處:沒有出處,引申為沒有理由。

       ?、嘭洠簞釉~,收買,賄賂。

        馬瑞光曰

        “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”君子是不會被金錢收買的。不過孟子也有辯證思想,沒有把收不收禮簡單化,而是要看什么理由,如果有合適的理由,是完全可以接受的。但實際上這并不好把握。

        “予將有遠行,行者必以贐”,我將要遠行,而給遠行的人送禮作為路費,這是合情合理的,這樣的禮物是可以接受的?!奥劷洌蕿楸佒?,聽說孟子要戒備一些人,就送點兒禮讓其購買武器,這樣的饋贈也是可以接受的。 “無處而饋之”,如果沒有理由而饋贈你財物,這是不可以接受的??磥韼煶鲇忻苤匾?,連收個禮物都要有理有據(jù)方可收受,否則就是收買,是不應該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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