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罕篇第九(23)

      更新時間:2025-06-12閱讀量:245

        原文

        子曰:“可與共學(xué),未可與適道①;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②;可與立,未可與權(quán)③?!?/p>

        注釋

        ①適道:適,往。這里是志于道,追求道的意思。

       ?、诹ⅲ簣猿值蓝蛔?。

       ?、蹤?quán):秤錘。這里引申為權(quán)衡輕重。

        老馬釋途

        “可與共學(xué),未可與適道”,可以一并學(xué)習(xí)的人,未必可以達到“得道”的高度??磥矸蜃舆€是很清楚的,學(xué)習(xí)者眾,得道者寡,沒有那么容易得道,真正的真相是大家都在路上。

        “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”,可以一起達到道的境界的人,未必能一起立身共事。講白了,得道者也未必能出世,在世間把事情完成,把思想變成行動,并且產(chǎn)生價值也是不同的事情。

        “可與立,未可與權(quán)”,能一起立身行事的人,也未必能一起權(quán)衡形勢,靈活變通。如果做到共學(xué)、適道、與立、與權(quán),那么基本上也就成為圣賢之人了。

        比較現(xiàn)實的方式應(yīng)該是一個組織或團隊達到這個要求,有一個人達到其中一部分已經(jīng)相當(dāng)不錯了,希望樣樣精通,基本上也就只能是一個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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